吴新雄,男,生于1949年10月,汉族,中国江苏省江阴人。中国共产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3年9月至1977年1月在南京化工学院有机系合成专业学习,历任江苏省江阴县委副书记、江西省省长。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1年5月31日,卸任江西省省长。2011年6月15日,吴新雄任中国国家电监会第四任主席。2013年3月任发改委副主任兼任国家能源局局长。2015年01月29日,国务院免去吴新雄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引自能源报:“吴新雄很好地充当了“过渡者”的角色。他开始了政监合一的探索;突出了规划的作用,在“十三五”规划制定的筹备上比以前提前了不少;加强了对处于风口浪尖上的能源局各级官员的约束。总之,他做了他应该做的,但也完成不了他不可能完成的东西,因为,他是一个权力接力棒上的过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