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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第一批300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进入实施阶段 总规模15000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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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济南市发改委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作为民生实事之一,积极开展扶贫工作,目前,第一批300个贫困村光伏扶贫项目现已进入实施阶段,总建设规模达到15000千瓦,年增加贫困户收入约1800万元,远超全年扶贫100个贫困村的目标要求。

一、认真编制光伏扶贫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及设计咨询单位先后到20多个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制定《光伏扶贫电站选址要求》,对全市917个贫困村的建设条件进行调查摸底,深入近600个贫困村开展实地选址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支持。按照现行规定,光伏扶贫项目经国家批复后,今年并网的项目按照0.98元/千瓦时标准及时结算电费和国家补贴资金,补贴时间原则上为20年,我省在国家电价补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补贴0.1元。济南市贫困村不在国家重点支持范围内,但国家同时规定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在省发改委大力支持下,济南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已上报国家能源局并通过专家评审。

三、创新分布式村级电站建设模式。通过对贫困村房屋质量以及可利用土地资源情况的统筹研究,确定按照分布式村级电站方式建设光伏扶贫项目,每个符合建设条件的贫困村装机50千瓦,按照目前的电价政策平均每年增收6万元左右。经各县(市)区筛选提报,确定300个贫困村作为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今年底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市财政在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分期拨付建设资金和相应的利息,这样做既可使光伏扶贫项目早日投产见效,又可争取最多的电费收入和最佳的扶贫效果。

四、严格打造精品扶贫工程。一是严格确定建设标准。对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主要设备的技术参数、选用标准和选用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多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并以此作为EPC总承包单位招标的基本依据。二是严格选用施工队伍。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拥有电力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山东电建一公司联合体,作为光伏扶贫工程EPC总承包单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统一运维管理的“五统一”严格管理。三是严格控制设备质量。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按照高于国家标准和企业现行标准的要求选用高质量产品,同时委托国际权威认证检测机构TUV南德集团派员到生产厂家监造。四是严格进行工程验收。建设阶段由市工程咨询院派专家对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设备的采购、进场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最终验收由市工程咨询院专家、县(市)区发改委、扶贫办、电力公司和项目所在地村委会共同开展。五是严格工程保修制度。光伏电站整体质保5年,光伏组件质保10年,远高于国家整体质保2年的标准。此外,为减少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光伏扶贫项目的设备损失,在光伏扶贫项目竣工移交后,EPC总承包单位还将为各村购买5年的财产保险。

五、优化运维监管服务。按照“线上集中运维+线下统一维修”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专用机房和服务器,建设光伏扶贫项目运维管理平台,EPC总承包单位通过该平台对全市光伏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监控和管理,同时该平台向政府和全社会开放,不仅可为政府部门提供多方位、高效、准确的监管服务,还可为贫困村和广大市民提供便捷的质量监督、发电量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