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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千瓦时降低0.02元!河北省公示2016年第一批光伏项目并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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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并网计划和第二批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6〕801号)要求,在各市申报、专家评选、电网公司确认和报经批准,现对全省2016年第一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安排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本次计划安排所有项目均为省已备案且已建成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

一是优先安排2014-2015年超出国家下达规模建成并网项目,共安排11个项目、11.64万千瓦;

二是优先安排已列入2015年及以前并网补贴计划、仍有指标缺口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项目,共安排29个项目、46.1万千瓦;

三是已列入建设计划且在7月15日前建成项目,按照备案容量50%安排计划,共安排20个项目、21.9万千瓦;

四是已上报国家光伏扶贫项目,且在8月31日前已建成,暂按普通光伏电站安排计划,待列入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后再做相应调整。

五是本次计划安排的所有项目,均按专家评审后的竞价标准,即在2016年电价基础上降低0.02元/千瓦时执行。

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至10月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附件:1.列入并网补贴计划、仍有指标缺口的投产项目

2.列入建设计划已建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