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今(1月3日),国家能源局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
通知明确,对于不能落实领跑基地要求和申报承诺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纳入行业黑名单或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并限制所属省(区)和所属企业集团参加后续领跑基地申报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企业优选或开工建设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基地建设;对于不能按期全容量并网的,该项目全部容量电价按每延迟一季度在中标电价基础上降低5%执行。对于以上失信行为,同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纳入行业黑名单或国家信用体系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