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概述
白城市位于吉林省西北部,地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结合部,属于大兴安岭南麓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幅员面积 2.6 万平方公里,人口 200 万人。2017 年,白城市申报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并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准,规划建设光伏发电领跑基地 2000MW,本期建设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容量 500MW。
(一)工作依据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 2017 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 号,以下简称“54 号文”)、《关于公布 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 号,以下简称“76 号文”)和《国家能源局关于 2017 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 号,以下简称“88 号文”)等文件要求,优选投资能力强、业绩突出、经验丰富、技术先进、对促进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
(二)项目基本情况
1、基地整体建设目的、目标白城市光照条件良好,属于国家太阳能资源Ⅱ类地区,未利用地面积较多,电网接入和送出条件较好,具备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的优势条件。建设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可以促进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催生经济发展新业态,实现地方脱贫致富和经济转型升级。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建设,对于白城参与完成国家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作目标,完成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建设重大任务,探索东北地区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的先进经验,促进吉林省电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白城将牢牢抓住这一历史机遇,举全市之力,圆满完成国家能源局部署的各项任务,确保本基地各项目在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实现开工建设,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建成并网发电。
2、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场址分为两处,分别为大安乐胜片区和镇赉莲泡片区,大安乐胜片区总装机容量200MW,分为项目 1 和项目 2 两个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镇赉莲泡片区总装机容量 300MW,分为项目 3、项目 4、项目 5 三个项目,每个项目装机容量为 100MW,两处场址各建设 1 座 220kV 共用升压站。
基地各项目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 1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3、监测平台
根据相关要求,基地监测平台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项目同步建设,以实现对基地建设运行全过程监测,为基地评价提供依据。监测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光资源、运行数据、环境监测和数据中心等设施建设。同时,提供运行监测、实证检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鉴于项目 4 交通便利,并且距离镇赉莲泡基地共用的升压站较近,具备微型实证系统建设的良好条件,适合作为基地监测平台建设的依托项目。其中,微型实证系统建设在场址内,数据中心建设在白城市区内,建设及相关费用由该项目开发企业负责。基地内各项目负责各自电站内监测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数据中心建成后,移交基地办统一管理和运行维护。
(三)基地政策
根据 54 号、76 号和 88 号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报承诺,现明确基地建设相关政策,包括用地政策、电网接入及消纳、配套服务等,这些政策也作为企业竞争优选的招标条件。具
体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
白城市政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大安市政府、镇赉县政府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租用未利用地 200 元/亩• 年,交付方式为 25 年一次性缴纳。升压站、办公设施等永久性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转用手续。
2)税费
白城市政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大安市政府、镇赉县政府以及大安和镇赉地方税务局均承诺基地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承诺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不涉及其他任何费用。
2、电网接入及消纳
1)接入系统建设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承诺投资建设电力送出工程,并做好电力送出工程与基地建设进度衔接。
2)消纳保障
吉林省能源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均出具了基地电站消纳意见,明确了基地所在发电量消纳范围。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与白城市政府共同采取措施,尽力保障白城光伏发电应用基地项目(一期 500MW)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 95%的小时数)以上。
3)其他(略)
3、配套服务
白城市政府及承担基地建设的大安市政府和镇赉县政府均承诺基地外进场道路、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建设;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确保基地按照国家产业要求开展竞争性配置并进行监督管理。此外,基地各项目开发需考虑“光伏+”建设,为不影响光伏下面大田等农作物生长,原则上组件最低点距离地面不低于 2 米。
表 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为确保基地如期建成,白城市政府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从组织保障、服务承诺和监测监督机制等方面,建立了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
1、组织保障
为推进基地项目建设,白城市政府成立白城市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领导小组,组长为白城市市长李明伟,常务副组长为白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勋奎,副组长为白城市能源办主任张晓波、国网白城供电公司总经理蔡亚平和白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戴云龙,成员包括白城市政府办公室、白城市发改委、白城市财政局、白城市环保局、白城市住建局、白城市农委、白城市水利局、白城市林业局、白城市畜牧业管理局、白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白城市规划局、白城市消防支队、镇赉县政府和大安市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设在市能源办。基地办负责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对基地建设进行管理,为基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基地办在基地领导小组领
导下,根据项目实施批复具体要求,统筹组织、协调基地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基地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议,每周出一期光伏项目简报,每月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议,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为保障企业优选期间工作合理、有序推进,白城市政府组织成立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内容
基地办协助投资企业办理土地手续、电网送出、项目备案、道路改造和水电供应等方面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监督下,在吉林省能源局具体指导、监督下,由基地办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白城市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政府组织本次优选工作,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做好企业优选标准、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为拟申报企业安排现场考察、提供投资企业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撑性文件等。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同时协调纪律监督部门进行优选工作的现场保密和纪律监督。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服务单位,受基地办委托,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配合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配合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查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 54 号、76 号、88 号等文件要求和白城市申报承诺,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 54 文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专家组与工作组等组成
1、专家组(略)
2、监督组(略)
3、复核组(略)
(三)优选工作流程
本次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遵循 54 号文件、76 号文件、88 号文件的要求和地方承诺制定优选工程流程,严格执行 54 号文件优选标准、完善优选工作程序、做好优选工作组织、严肃优选工作纪律和监督管理,主动对各阶段工作成果进行公开。优选流程安排为:公开发布优选文件→拟申报企业报名
→公开企业报名数量→编制申报文件(现场考察)→递交申报文件→公开企业申报情况→优选→推荐入选企业及基本情况公示→公布通过公示并经审定的开发企业→优选结果报送吉林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报国家能源局)→经相关方无异议后投资企业与地方政府签署协议。各步骤依次为:
1、公开发布优选文件与报名
基地办组织水电总院根据优选工作方案,研究编制包括申报资格与评分标准、场址拐点坐标、支持性文件、申报承诺、申报格式等要求的优选文件后,公开在白城市政府网站(网址: www.bc.jl.gov.cn)发布,并同时在水电总院网站(网址:www.creei.cn)发布。文件公布后 5 天内,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向水电总院进行报名,参与对应项目竞争。
2、企业报名数量公开
水电总院将对按要求报名的拟申报企业数量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在白城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对报名拟参与竞争优选的企业报名数量进行公开。
3、编制申报文件
拟申报企业在获得优选文件后,按优选文件要求编制对应项目申报文件,并可在白城市政府统一组织的时间范围内赴现场考察。
4、递交材料及信息公开
拟申报企业应按白城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申报文件递交完成后,由水电总院对申报企业信息进行整理,并分项目对申报企业名称、企业构成、股权比例、申报电价等信息在白城市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进行公开。
5、优选
优选工作自《基地项目优选文件》公布后第 30 天起开始,项目优选工作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优选工作由专家组在相关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具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合格性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1)合格性评审
合格性评审主要审核各申报投资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优选条件(资格性要求)。
(2)详细评审
通过资格准入的投资企业由专家组按照国家能源局文件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分项目排序。
(3)复核
由复核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专家组优选结果进行复核,确保优选结果客观公正。
6、优选结果公示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认专家组对基地内各项目的优选排序结果后,报白城市光伏发电领跑基地领导小组,由基地办在白城市政府网站公示基地内各项目排名第一的推荐投资企业及必要信息。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以实名书面意见写明事实依据和理由。通过公示的,即确认该项目投资企业。在确认项目投资企业后5 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优选工作情况和最终入选企业的详细信息报送吉林省能源局,并由吉林省能源局报国家能源局。如出现经查实后未通过公示的,或通过公示的企业在 15个工作日内提出因自身原因不能执行项目投资建设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水电总院向吉林省能源局和白城市政府通报或按照国家失信制度执行相应程序后,按下一名递补,并重新履行公示等程序。公示内容如表 4:
表 4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入选企业信息
优选工作结束后,参选投资企业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基地办提出质疑,基地办根据优选情况予以答复。
四、优选标准
(一)企业基本条件
严格按照 54 号文中对投资企业参与优选的基本要求,申报本基地投资建设的企业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并作出相应承诺:
1、集团公司或获得集团授权的子公司方可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单个项目的申报。子公司申报的,子公司绝对控股方应为集团公司),不接受联合体;
2、申报企业总资产 50 亿元及以上,净资产 10 亿元以上(按申报单位考核);
3、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拟申报企业持有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电站容量不低于 400MW(按申报单位考核权益容量,如有境外投资业绩的,以加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为准);
4、申报企业承诺在白城市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5、同一项目、同一主体勘察设计单位只能服务一个企业竞争主体;
6、申报企业无不诚信行为,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高价转卖(0.3 元/W 以上)光伏前期项目行为;
7、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整个建设经营期不得进行转让;
8、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分阶段支付申报阶段的保证金 500 万元,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3000 万元和质量保证金 1000 万元。申报保证金可以由银行出具保函书面担保,上交基地办,在与地方政府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企业和未入选企业退还保函原件。履约保证金由基地办收取,存入专户,项目开工后返还 1000 万元,完成作量 50%时,返还 1000 万元,剩余 1000 万元转为质量保证金,待电站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经评估确认所采用的光伏组件衰减率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9、申报企业应承诺按照国家对应用领跑基地建设要求做好项目建设、验收和运行工作;
10、申报企业应承诺配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做好运行监测,及时报送数据。
(二)优选评分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 54 号文件要求进行投资企业评分工作,评分标准见下表:
表 5 白城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项目评分标准表
五、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各参与组织竞争优选的人员要认真学习领
会国家有关应用领跑基地竞争优选文件精神,坚持竞争配置资源,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
2、严格规范。在组织申报和优选的各个环节,坚决做到政策严、操作严、纪律严、执行严和要求严。对优选工作中的所有个人和行为严格执行 54 号、76 号和 88 号文件规定,全部参与优选人员全程封闭、接受监督,同时签署廉政承诺和保密承诺。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察制度要求,严格材料转交、使用、封存,专家库建立与抽选,初评、评、复核等优选工作程序。
3、公开透明。领跑基地的申报优选全过程坚持公开透明,在工作中做到主动公开,将申报要求和优选情况主动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公开,在申报截止日第二天即向全社会公开申报情况,彻底杜绝外界关于申报情况的猜疑;入选情况公开,将拟入选基地的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开。
白城市基地工作联系电话: 0436-5026238 、0436-5895080,监督电话:0436-3509936。
吉林省能源局监督电话:0431-89156350 。
国家能源局监督电话:010-68555840。
六、时间安排
根据优选工作初步安排,2018 年 1 月 26 日编制完成优选工作方案;2018 年 1 月 27 日吉林省能源局批复优选工作方案;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开优选工作方案(简版);2018 年 2 月 2日基地政府审定竞争优选文件;2018 年 2 月 3 日发布企业竞争优选文件;2018 年 2 月 3 日-2 月 7 日企业报名参选;2018年 2 月 9 日公布企业报名数量;2018 年 2 月 10 日-11 日企业现场踏勘答疑;2018 年 3 月 5 日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3月 7 日公布企业申报情况;2018 年 3 月 5 日-3 月 15 日企业优选;2018 年 3 月 16 日-23 日优选结果公示,预留反馈意见复核和递补公示时间;2018 年 3 月 26 日-30 日确认公示结果,依程序发布基地入选名单。
表 6 主要工作内容及初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