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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市公示新能源补贴标准 分布式补贴最高2毛/度,储能8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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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温州市和平湖市相继公示了分布式补贴标准。10月25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其中要求加大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超过2.6m。

  推动光伏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市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同时,推动社会资本开展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将分布式储能系统通过协调控制策略进行汇聚,为配电网提供有效支撑,逐步探索形成储能项目作为可调节负荷参与需求侧响应的机制。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鼓励各地加大对集中式储能项目的支持。

  除此之外,10月26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政府也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拓展工商业光伏应用,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屋顶、公建设施上空等安装光伏,继续大力推进居民户用光伏发展。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积极开发光电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对符合光伏发电要求的新建建筑物,要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的要求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到“十四五”末,平湖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600兆瓦以上,实际新增200兆瓦以上,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在40兆瓦以上。

  浙江平湖还对不同场景的分布式进行了补贴。对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三年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千瓦时电价补助。对居民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实行一次性装机补助,按装机容量1元/瓦补助。

 

  以下是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