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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十四五”新增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30GW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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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能源网 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全省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总装机比重超过50%。规划建设哈尔滨、绥化综合能源基地,齐齐哈尔、大庆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基地,东部煤炭城市、佳木斯、牡丹江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基地等5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十四五”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3000万千瓦以上。

 


 

《通知》指出,到2025年,绿色产业比重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左右,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94%。到2035年,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

同时,开展节能环保服务业试点。与光伏相关的试点项目有建龙北满绿色能源综合利用项目、齐齐哈尔市阳光热力集团智慧供热综合利用项目。

 


 

另外,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优先发展非化石能源,规模化、基地化开发风能、太阳能资源,推动生物质能充分利用、替代散煤,推进佳木斯一体化小型核能供热堆示范,开展地热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试点。

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化石能源,深入实施“气化龙江”工程,严控新增煤电装机容量,着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优化电网网架结构,推进外送通道建设,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电网调峰能力,2022年底前荒沟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加快推进尚志、依兰等地7个总装机950万千瓦的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发展新型储能。

政策原文如下:

 



原标题:“十四五”新增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装机30GW以上!黑龙江省发布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