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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4500万千瓦!《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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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两率先、两超过”目标,根据《“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3月28日

《规划》内容摘要如下:

“十四五”时期电力发展主要目标:

(一)安全保障能力稳固提升。全社会用电量达到 5220 亿千瓦时左右,年均增长  6%左右。积极推动电力需求侧响应机制建设,力争形成占全社会最大负荷3%的需求侧响应能力。发电装机总规模约 2.71  亿千瓦,煤电装机在1.33亿千瓦左右。“十四五”争取国家规划新增支撑保障型煤电 900 万千瓦。其中,自用煤电 500 万千瓦,外送煤电 400  万千瓦。

(二)清洁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新能源装机规模达 1.35 亿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 8900 万千瓦左右,光伏发电装机 4500 万千瓦左右,光热发电装机  60 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 80 万千瓦左右。抽水蓄能开工建设 120 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  50%,新能源发电总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超过 35%。

(三)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地位进一步夯实。规划建设跨省区

电力外送通道,全区外送电能力达到 7800 万千瓦左右。新增外送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四)能源效率大幅提升。新能源合理利用率达到 90%以

上,全区机组平均供电煤耗降至 305 克标煤/千瓦时,线损率降至 3.5%左右,力争对 3000 万千瓦左右煤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

(五)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大规模储能、柔性输电等重大关键技术加速应用,全区新型储能规模达到 500  万千瓦以上。智慧电厂、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新模式示范应用。

(六)民生保障能力稳步增强。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 高到 900 千瓦时以上,城市配电网和农村电网实现供电基本服务 便利化,城乡居民供电可靠率达到  99.92%。力争建成充换电基础设施 4 万个左右。

(七)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建成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电力市场模式。2025 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电 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超过  50%。形成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 电价机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八)加快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坚持集中与分布并举、就地消纳与远距离外送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协调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的原则,改革新能源汇集和电力分配方式,打破县市界限,合理确定新能源新  增装机规模,加快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落实完成国家 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 2025 年,风电累计装机规模达 8900  万千瓦,光伏累计装机规模达 4500 万千瓦。

(九)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加快推动大型沙漠戈壁荒漠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在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地区,推动新能源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打造蒙西、蒙东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充分利用边境沿线、戈壁荒漠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乌兰察布、锡盟等边境地区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基地。在鄂尔多斯、阿拉善、巴彦淖尔等地区推进光伏治沙基地建设。利用鄂尔多斯、通辽、乌海、阿拉善、巴彦淖尔、包头等周边地区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等闲置土地,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矿区治理基地建设。优化提升存量通道  输电能力,加快推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十)加快新能源分布式开发利用。优先在风能资源优越、土地资源紧缺、靠近负荷中心地区发展分散式风电。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推进农村牧区分散式风电开发。推动光伏发电与建筑、农业、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开展“千家万户沐光计划”、  光伏建筑一体化、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建设、绿色交通建设、整县(旗、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等。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到 2025  年,累计建成分散式风电项目约 400 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约 600 万千瓦。

(十一)提升存量通道输电能力。加快锡盟、蒙西、上海庙等基地外送通道配套煤电电源及送出工程建设,着力提升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加快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上海庙至山东、扎鲁特至青州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进度,力争  2025 年前建成投产。统筹处理好自用和外送支撑能力关系,提前谋划中长期电力供应保障方案,确保西电东送可持续性。

(十二)提升存量通道新能源外送规模。在保障存量通道外送电力、电量稳定供应基础上,提升外送电量中清洁能源比重。结合新能源资源条件、互补特性和市场需求,按照“风光火储一体化”的多能互补发展模式,将蒙西至天津南、托克托、岱海、上都、伊敏等纯煤电外送通道改造为高比例新能源外送通道。结合通道送电能力、配套煤电调峰潜力、受端绿色电力需求,研究提升上海庙至山东、锡盟至山东、锡盟至江苏等输电通道新能源外送规模。

(十三)新建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在新能源资源富集地区,积极探索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建设,规划建设蒙西至京津冀±660  千伏直流输电工程等高比例新能源电力外送通道,优先利用新能源电力,优化配套储能规模,新增外送通道可再生能 源电量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结合柔性直流、储能、光热等技 术发展,研究论证蒙西地区高比例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工程。

(十四)因地制宜推广清洁电取暖。坚持“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原则,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  改造,稳妥推进“煤改电”。坚持联保联供,加强产供需监测, 加大配电网改造力度,全力保障取暖能源稳定供应。推广蓄热式  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开展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在机关、  学校、医院、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蓄热电锅炉、太阳能集中供热。在呼包鄂推进清洁供暖示范城市建设,在蒙东地区加快探索高比例清洁能源电供暖发展模式。到  2025 年,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 65 蒸吨燃煤锅炉,推动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主城区清洁取 暖覆盖率达到  90%。

(十五)推进工商业领域电能替代。持续拓宽电能替代领域,加快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选择部分重点工业园区,实施能源综合  利用升级改造试点,打造“统一供应、多能协同、梯级利用”的  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园区,实现冷、热、电、气、汽等用能需求集中供应。开展工业电能替代示范,推进工业电锅炉、电窑炉、热泵应用,推广新增热负荷电能替代。在采矿、食品加工、设备制造等领域推广使用高效电动工具,实现电能高效利用。在餐饮领域,推进沿街商铺“瓶改电”,建设全电食堂和全电街区,支持电能用户参与电力市场。

“十四五”期间,全区电力投资总规模约 7000 亿元。其中,煤电投资约 1000 亿元,电网投资约 1000 亿元,可再生能源及储能投资约 5000  亿元。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