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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150MW!浙江嵊泗发布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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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通知指出,通过三年建设发展,新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提升,新能源新增产值达到11亿元以上。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93.2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30亿千瓦时以上。

通知还指出,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国家试点为契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施“屋顶光伏共富工程”,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就地消纳和有效利用。结合嵊泗海岛优势,充分利用滩涂、废弃宕口等,重点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成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

原文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全县六大产业研究工作会议暨招商引资调度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新能源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标准性方向,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3060”战略目标的重要产业。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立足嵊泗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海岛样板县为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服务功能,高标准推进风电基地建设,多元推动太阳能、LNG、氢能、海洋能等利用,积极培育和壮大新能源及相关配套产业,建立“生态链、产业链、融资链、利益链、营销链”多链条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规划,有序发展。坚持规划引领,增强系统思维,处理好主要和次要、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掌握新能源发展节奏和步骤,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各类新能源综合开发。推动新能源与农业、渔业、交通、建筑等不同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实现新能源多元化发展。

2.坚持系统观念,融合发展。统筹处理项目开发和产业链发展的内在联系,紧抓海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发展的契机,积极引进和培育关联产业,着力打造新能源供应海上基地,实现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齐头并进。

3.坚持创新引领,高端发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深远海风电、绿电制氢、储能等新能源前沿技术研究,集聚创新要素,营造创新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力度,加强研发服务、人才培养等平台建设,持续提高产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拓展。

4.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发展。准确把握新能源产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坚定不移推动新能源产业朝着开放、合作、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浙沪两大自贸区政策叠加效应,积极利用国内外资源和市场,不断提高产业开放发展水平,提升产业影响力。加强产业分工协作,构建共生共享的新能源产业生态圈。

(三)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建设发展,新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提升,新能源新增产值达到11亿元以上。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93.2万千瓦,光伏装机容量达到15万千瓦,年发电量达到30亿千瓦时以上。建成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建成新型海洋能示范项目2个、零碳智慧岛示范项目1个。初步形成新能源产业链布局,新能源消纳水平显著提高,初步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成为全省海上新能源发展标杆县。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新能源海上供应基地。

1.打造百万级海上风电基地。

加快海上风能资源开发,统筹衔接做好项目开发建设和储备工作,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实现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嵊泗2#、5#、6#海上风电全容量并网,有序推进嵊泗7#、海上风电项目建成并网,启动嵊泗1#、3#、4#、泗礁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结合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工作开展,坚持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推动百万千瓦级远海海上风电开发基地规划布局。积极探索深远海海上风电研究,推进漂浮式海上风电机组技术论证,推动漂浮式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建设。

2.打造海岛光伏规模化发展高地。

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国家试点为契机,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鼓励利用工商业企业厂房、车棚和公共建筑等屋顶资源,推动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推动光伏发电入社区、进家庭,实施“屋顶光伏共富工程”,实现分布式光伏的就地消纳和有效利用。结合嵊泗海岛优势,充分利用滩涂、废弃宕口等,重点发展集中式光伏电站,建成薄刀咀120MW光伏电站项目。

3.打造海洋能应用示范先行地。

积极开展海洋能利用研究和示范,探索波浪能、潮流能与海上风电综合利用,推进海洋能协同立体开发。鼓励科研机构、社会资本在嵊泗海域深入推进波浪能、LHD潮流能等海洋能科研示范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海洋能利用水平,为海洋能规模化应用创造条件,为孤岛实现多能互补提供解决方案。探索开展有居民海岛(礁)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

4.打造小洋山LNG接收中心。

强化浙沪新能源领域合作,做大做强油气储运、分拨、交易等业态,推进国际油气储运基地建设。加快LNG冷能利用、油气贸易等关联产业落地。加快推进上海LNG一期储罐扩建工程冷能发电项目建设,积极做好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协调和服务工作,力争2022年开工。谋划研究以小洋山、小黄龙岛为支点,建设浙沪海上LNG输气通道的可行性。

(二)推进新能源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1.构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格局。

以协同打造“海上风电基地,岸上产业园区”为目标,重点打造大型风力发电铸件、轴承、齿轮箱、变流器等风电关键零部件产业布局,推动风机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等产业项目在嵊落户,不断提升与大功率风电机组发展相配套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港口优势,探索在小洋山区域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出口基地。加快打造海上风电运维基地,大力引进有实力的风电运维企业,加快大小洋山海上运维基地建设,实现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电机组状态评价与诊断、风电机组维护、升压站维护、海缆维护、备品备件供应等“一站式”运维服务。支持国内龙头企业开展“风电制造+风场运营+工程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带动全产业链降本增效。

2.建立健全光伏产业链。

以加快建立健全光伏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培育发展光伏设备制造能力为方向,以“用”促“产”、以“销”促“产”,重点培育发展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智能化光伏生产设备等光伏电站配套产业,提升配套部件供应能力,积极发展高效光伏材料、零部件与装备产业,提高光伏产品和装备本地配套率,持续降低光伏发电成本。重点发展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技术、光伏发电监控智能化云平台、智能光伏储能一体机、高效光伏并网电源设备,培育新能源集成应用服务一体型企业。

3.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建设培育稳定的新能源领域储能市场,重点提升储能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适用性。借助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对储能的大规模需求,引进和发展储能核心组件装备制造产业,带动储能材料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储能应用示范项目的规模化实施,不断完善提升关键技术和设计、安装、维护、运营等服务能力。

4.积极培育氢能产业。

以打造氢能海上供应链为契机,充分利用海上风电、光伏等富余电力资源,重点支持美国空气产品公司等龙头企业,在小洋山区域开展绿电制氢试点与应用场景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引导风电开发企业加快海上风电制氢储氢技术研发,有效解决风电大规模弃风问题,以降低海上风电建设成本。在小洋山、滩浒等岛上,规划布局基于风电和光伏的制氢工厂,重点发展氢能制备、储运及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构建氢能安全、高效运输体系。以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和需求为导向,加快发展氢燃料电池及配套产业,打造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供应基地。

5.加快LNG综合利用步伐。

依托小洋山天然气储运优势,在小洋山北侧区域或薄刀咀区域谋划LNG燃气发电项目,以缓解洋山深水港用电需求,降低用电成本。多方式多途径实现LNG冷能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全国首个冷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招引冷能低温冷库,争取1—2个冷链物流项目在小洋山区域落地。

(三)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1.构建海岛特色新型电网体系。

建设离岛高弹性电网海岛样板,实现单靠上级电网转向本地风电、光伏、储能、弹性负荷有效协同,确保电网运行安全性有效提高的基础上,实现新能源全额消纳。重点打通海上风电与陆上电网连接通道,规划新建7#海上风电至沈家湾变线路。以小洋山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区域电网接纳能力,按照应并尽并原则,实现薄刀咀集中光伏电站及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消纳。推进滩浒、壁下等孤岛微电网建设,提高偏远海岛供电可靠性,提高新能源利用率。鼓励和引导本地工商业用户与县内新能源开发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2.加快海岛储能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应用。在电源侧,原则上新增新能源项目按照15%装机容量配建储能设施;在输电侧,规划布局1—2座储能电站,提高嵊泗电网安全稳定性和电网调峰能力;在配电侧,有序推进储能型变电站示范项目建设,大力引导新能源开发企业研发适合海岛特色的储能技术,并与远景等新能源企业合作共建新型储能设施。

3.打造低碳能源消费场景。

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以及绿色低碳科技创新“6+1”领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零碳县、无碳城建设。重点推进绿华—花鸟双岛联动零碳智慧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打造黄龙东咀头低碳应用场景。推动交通、建筑、居民生活等领域“电能替代”,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加快家用电动汽车推广使用,推进公共交通电动化,推进港口岸电全覆盖。坚持车桩协同发展,完善充电设施布局,建成公共充电站16座以上,公用充电桩位100个以上。探索建设加氢综合服务站,开通运营氢能公交示范线路。完善菜园城区智慧零碳停车场站建设,有序推进各大岛屿充电停车一体化场站规划和布局。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加快实施嵊泗燃气管道建设,推进本岛煤改气工作。

4.培育绿色能源消费新业态。

发展新能源数字化运营系统,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满足新能源、分布式电源等多元化负荷发展需求。鼓励各类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在源网荷储协调、数字化智能化运行控制等方面提升技术和优化系统。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

(四)实施五大重点工程。

1.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探索“海上风电+海洋牧场”融合发展,在已建2#、5#、6#风电场内加快网箱养殖、贝藻类筏式养殖试验性项目建设,争取1—2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围绕大小洋山海域,探索发展“海上风电+休闲渔业”,建设1—2座示范性休闲海钓平台。加快大洋山生态高效养殖项目建设,打造渔光互补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滩涂生态型渔光互补项目,依托薄刀咀光伏电站建设首座生态型渔光互补项目,同步在大洋山、滩浒等地寻找合适区域发展渔光互补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光伏+”综合利用基地,鼓励在枸杞岛、花鸟岛等推广“光伏+”生态旅游新模式,促进光伏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

2.产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借助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骨干企业等优势单位资源,围绕海上风电、光伏、氢能、储能、海洋能等关键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探索搭建一批对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层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海洋新能源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加速技术成果产业化。

3.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工程。

围绕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链补链强链,努力推动技术、资本、人才等各类要素有效集聚,加快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区域配套水平,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一体化水平,打造产用融合发展示范区,实现应用促进产业、产业支撑应用良性发展格局。聚焦嵊泗未来海上风电、光伏、氢能、海洋能综合利用等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整合存量建设用地培育建设新能源产业特色园区,着力打造产城融合、产用耦合、产研结合、多位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示范县。

4.产业合作协作工程。

充分发挥浙沪区位优势,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研发机构、专业孵化器和大型公司的合作,引进优秀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积极推进与兄弟县区在新能源产业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探索通过资源置换、“产业飞地”等模式,推动项目和产业同时落地,重点打造产业联盟“飞地经济”模式。加快推进产业间协作,在海上光伏装备、风电装备、新型动力和储能电池及材料等领域加强与国内有关地区的产业上下游协作,培育发展新能源全产业体系。

5.产业价值挖潜工程。

紧抓海洋碳汇经济发展契机,深入挖潜新能源产业附加价值,谋划推进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积极打造“卖电+卖碳”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完善的电力市场环境,积极衔接、有序推广国家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部分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积极倡导电力用户使用可追溯、可评估、可认证的绿色电力产品,鼓励各行各业消费使用绿色电力,形成良性的绿色能源消费循环经济体系,促进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新能源产业、海上风电、整县光伏工作专班的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明确部门分工,细化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建立日常工作联络机制,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全力配合,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优化发展环境。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管齐下,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对新能源产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以项目为中心、企业为主体的政府服务体系,推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全程代办”、“保姆式”跟踪服务和容缺后补制度,营造高效、便捷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加强政策支持。

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嵊泗新能源产业链发展需求,研究提出新能源产业及配套关联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消费端补贴政策,激发高效节能产品、新能源汽车等消费潜力,推动居民消费绿色升级。进一步完善储能设施支持政策,提升嵊泗新能源消纳能力。

(四)加速招商引资。

强化新能源产业领域“双招双引”,统筹布局推进新能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光伏、风电、氢能、海洋能等重点方向开展全产业链精准招商,制定细化招商清单、建立专业精干招商团队,完善招商载体和要素保障支撑体系。积极对接“浙恰会”等现有平台,重点发挥以商招商、中介招商、资本招商以及产业链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产业基金以“投”带“招”等招商新模式。

(五)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申报新能源项目列入省重点、“4+1”等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向上争取资金、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资源。加大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和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力度。争取国家和省产业发展资金支持,并吸纳社会资本,设立县级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新能源产业优质企业及重大项目发展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贷款等金融服务,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资金需求。

附件: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表(2022—2024年)

附件

嵊泗县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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