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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指导意见(暂行)》〔2015〕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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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并网等级的选择

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

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

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伏;

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

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关于县市级分工

对于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同时以10千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市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以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

关于补助标准和资金结算管理

(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在国家出台新的分布式光伏电价政策前,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2)“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计算应包括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不含增值税。具体免税操作按照各地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免税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可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由当地电网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算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