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发展局、科技局、财政局制定的《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厦门市贯彻落实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闽政办[2007]52号文转发了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建设厅制定的《福建省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07~2010年)》(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省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提出了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了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市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一、LED和光伏产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产业
半导体发光二极管(简称LED)是新一代的节能照明产品。目前,国际上LED技术发展迅速,预计不久将进入普通照明领域,市场前景巨大,作为“十一五”国家重大专项的半导体照明已经启动。在各类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储量的“无限性”、存在的普遍性、开发利用的清洁性、安全性以及逐渐显露出的经济性等优势,将成为人类理想的替代能源。国家发改委在2004年宣布,将投资2000多亿元,在西部和沿海地区发展太阳能产业,到2015年停止生产电、燃气热水器。建设部规划到2010年全国家庭住宅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要达到20—30%。
国家科技部确定我市为全国5个“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之一。绿色照明、推广高效节能照明系统已列入“十一五”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之中。大力促进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形成厦门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所必需。因此,要将发展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提到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的先机。
二、发展思路
以市场为导向,把政府的引导、扶持作用与市场基础性作用结合起来,发挥政府在营造环境、推动集成创新与应用方面的协调作用。通过培育产业规模化生产能力在全国的优势地位,以应用产品为龙头,外引内联带动下游产业的发展。在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的基础上培育自主创新开发能力,打造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十二五”,LED以发展普通照明和应用产品为主攻方向;太阳能光伏产业主要发展环保节能领域的应用产品。争取到“十二五”中期:我市LED产业从外延、封装到应用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LED产品质量和档次得到较大提高,在功率型红黄光、小功率及功率兰绿光和白光普通照明领域实现产业化;培育若干个规模居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优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形成2~3个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认证中心和应用研究中心,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达到LED光转化效率100lm/W的产业化技术目标。落实省政府提出全省以厦门市为核心,辐射福州、漳州、泉州、龙岩,拓展到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区的产业布局,实现“海峡西岸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的战略目标。以太阳能电池及其应用产品制造为重点,通过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使太阳能光伏产业在我市得到较快发展。
四、重点发展领域
(一)LED
1.LED外延片与芯片制造。发挥现有企业在产业化方面已具备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功率型高亮度红黄光、兰绿光外延片及芯片,并最终实现LED普通白光照明产业化。大力扶持LED基础材料的技术创新。
2.成品封装。重点发展先进适用的封装技术和产品,包括贴片式封装、柔性基板式封装、白小芯片封装及功率型封装;组合模块;荧光粉及封装材料研究与生产。
3.应用产品。重点发展两类,一是能同步拉动本地上游、中游产业发展的背光源、汽车照明、城市路灯照明、室内装饰灯等应用产品,实现规模化生产;二是及时发展普通照明产品,取得市场先机。
(二)太阳能光伏
建立硅片切割、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发展太阳能电池发电的配套产品,如二次电池、蓄电池、逆变器、光敏管、控制器等。
五、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在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中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建立政府制定产业政策、行业组织组织实施、咨询机构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工作机制:
市经发局、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发展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行业组织、企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市经发局负责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需政府部门、社会服务性机构(银行、供电、供水等)解决的问题。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开展扶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各项工作。
市光电子行业协会经授权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相关管理工作。如组织制定以能效为核心的行业标准;推荐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项目;提出行业发展规划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专项技术规范等。
建立太阳能光伏产业专家组,进一步完善市LED产业专家组,为政府部门的决策、行业组织的工作和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为产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战略、技术路线及产业化项目把脉,提供决策依据。
六、政策措施
(一)大力推进招商引资
根据LED产业发展趋势,瞄准国际先进技术,通过招商引资,努力引进高档外延芯片制造技术,争取在国内率先实现中高档芯片的规模化生产。
将太阳能光伏产业列为当前全市招商引资的重点,由市光电子行业协会负责拟定招商引资导向。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加大对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由市科技经费给予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倾斜支持,主要用于建设产业技术平台;支持重点产品、核心技术的产业化研究开发,以及对引进技术先进性的评估等。
(三)支持新建项目用地
对新建项目所需用地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但必须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在招拍挂出让方案中设置产业类别、技术水平、投资强度等准入条件,以支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发展。符合以上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增资扩建项目,项目情况及其出让价格经公示无重大异议的,可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瞄准国际先进技术,在上、中、下游各选择若干个已具有较好基础、资产质量优良的企业,从资金、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集中扶持,支持企业在发展规模经济中提高技术水平。
鼓励和扶持LED和太阳能光伏产业的企业通过中小板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建设产业研发中心
依托骨干企业,政府从资金、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扶持,建设应用技术、封装技术中心;通过产学研合作,建设芯片技术研发中心。
(六)组织协同发展
LED上中下游生产技术关联度较高,需要上中下游企业协同解决。因此,要从以下3个方面入手,优化上中下游产业技术,推动产业链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实施以应用产品为龙头,带动上游封装、芯片生产企业与其统一规格,扩大生产规模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是推动封装企业生产技术同步发展,组织企业协同攻关。对各封装企业拥有的技术诀窍,由行业组织协调企业间互相转让。对应用先进封装技术所进行的技术改造,由行业组织对其先进性进行评估后向政府提出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
三是组织企业联合技术攻关、集成技术创新以提高整体技术水平,实现LED光转化效率2007年达到70lm/w、2008年达到80lm/w、2009年达到90lm/w、2010年达到100lm/w的产业化技术目标。
(七)加强海峡两岸产业合作
以台交会为平台,以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为接口,组织海峡两岸光电产业对接会、研讨会和展览会等活动,加强两岸项目、技术、资金及人才的交流合作,促进台湾光电子业技术与产业转移。支持两岸行业组织联合制定产品技术标准、推荐先进技术转移等。
(八)推动全社会应用LED产品和太阳能光伏产品
一是推动LED产品在本地区手机、平板显示器(LCD和LCDTV)、汽车照明等领域里的应用。凡非LED产业链企业应用地产LED产品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档次等项目,符合科技项目申报条件的,可申请科技专项资金扶持。
二是政府采购支持产业发展。由市财政局、经发局、科技局、发改委、贸发局及时公布我市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推荐采购目录及其技术指标、地产优质产品推荐目录,并推荐进入省政府采购目录和省营销联盟推荐目录。
在LED普通白光照明产品进入市场的初期,通过政府采购,在全市行政机关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率先使用。
三是建立“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加大LED和太阳能光伏产品推广应用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节能意识,推动太阳能产品的应用。
(九)造就适应产业发展的人才队伍
充分利用我市各项人才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人才,包括科研人才、工程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等。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在本市专科学校中设立相关的专业,培养技术工人。
(十)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积极联系省有关部门,争取省光电子行业协会设址厦门,与市光电子协会合署办公,进一步发挥厦门在全省LED产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支持协会工作,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