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界首市2015年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目标任务:2015年全市建设光伏电站1860千瓦,实现受益贫困户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贫困村集体年均增收6万元左右。
具体任务:选择6个贫困村,每个村建设一座60千瓦村级光伏电站,共计360千瓦;选择500个贫困户,每户建设1个3千瓦户用光伏电站,共计1500千瓦。
资金筹集:经测算,每个村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约48万元,市本级财政投入20万元,剩余28万元采用帮扶单位扶持和贫困村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每个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资金约为2.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0.8万元,阜阳市财政补助0.2万元,我市本级财政投入0.6万元,贫困户自筹0.8万元。贫困村和贫困户无力承担自筹资金的,可采取社会帮扶、中标企业先期垫付以及小额扶贫贴息贷款等办法解决。
政策补贴和收益结算:市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省、市光伏发电补贴政策,按结算周期(一个季度)向实施项目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支付自发自用和余电上网电量政策补贴资金。贫困村收益全部打入村集体账户,由村民监督小组监督使用;贫困户在当地金融部门办理结算卡,一户一卡,收益全部打入卡中;需要还贷的,按照协议,还款金额由金融部门直接从收益中扣除,剩余的打入村集体账户或贫困户卡中。
二、江西省上犹县出台《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重点选择在水岩乡龙门村、水岩乡太乙村、营前镇珠岭村、梅水乡新建村、社溪镇严湖村等5个村组开展光伏产业扶贫试点工作。
由合作企业与农户签订协议,对安装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进行25年的功能质保和设备质保,而且要保证上网发电。政府则对贫困农户安装3kw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奖补,对无力筹资的赣州市精准扶贫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由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进行扶持,剩余建设资金通过省级产业扶贫资金担保贷款来解决,并给予贷款利息100%进行贴息。
户用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方式分全部上网与部分上网两种方式。全部上网电价可达每度1.075元(国家补贴0.42元/度,省补贴0.2元/度,电网企业收购价0.455元/度),部分上网电价可达每度1.22元。贫困农户投资15000元建设3kW电站预计第四年可收回成本,以后每年可以增加稳定经济收入3000多元,考虑到光伏发电设备衰减和维护费用等因素,25年预计可盈利近7万多元
三、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
1、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
2、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
3、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
4、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
5、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
6、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
7、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
8、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
9、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网和并网运行服务。
10、加强配套电网技术和管理体系建设。
11、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要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
12、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融资服务。
13、完善产业体系和公共服务。
14、加强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
15、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监管。
四、新疆兵团发布太阳能光伏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具体目标:至2015年年底,兵团规划地面并网光伏电站为1770MW(含第十三师外送3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95MW,光伏微电网项目65MW和2.8MWh储能。至2020年年底,兵团规划地面并网光伏电站为345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200MW,光伏微电网项目150MW和5.9MWh储能。
五、安徽《巢湖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提出到2020年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430兆瓦,产值达到67亿元。
在风电领域:该市将利用巢南-巢北区域地势、风力资源、电网接入、综合建设条件较好的优势,以远景和国电风力发电项目为基础,大力推进风电规模化开发建设。到2020年,该市将基本形成以风力发电为主的产业链条,建成安徽省乃至华东地区重要的风电基地。
在光伏领域:该市将以中广核、阳光电源等光伏发电项目为基础,在栏杆集和庙岗建设大型光伏地面电站;在柘皋、苏湾和坝镇等镇建设分布式光伏地面电站;在烔炀、夏阁、坝镇等镇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利用黄麓、夏阁和栏杆集镇水面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打造新能源利用光伏发电基地。同时引导居巢经开区和富煌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引导农户利用新农村和安置小区的房顶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0年,该市将力争成为安徽省太阳能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
六、内蒙古包头市《关于规范风电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
二、规范项目用地。
三、合理配置指标。
四、确保指标落实。
五、严禁倒卖指标。
六、强化生态保护。
七、保护草场林地。
八、完善电网接入。
七、宁波市鄞州区
鄞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两部门联合制定的《宁波市鄞州区光伏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公布下发。根据办法:在杭州市鄞州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健全的企事业单位安装光伏电站将给与奖励。
奖励标准: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0.25兆瓦(MWp)纳入技改投资范畴,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6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全部使用我区企业生产的组件,按实际装机容量给予0.9元/瓦的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