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因装机容量小,投资规模小,并网等级低等特点,具有较大的应用市场。不同于大型光伏电站,其手续相对简单。但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分为多种类型,其手续在办理过程中也不尽相同,本文通过实际经验对分布式光伏电站(不含地面分布式)的手续进行全面总结。
一、定义及分类
根据《国家电网营销[2014]17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管理规则的通知》中,对分布式电源的定义为:
第一类: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电源。
第二类:35千伏电压等级接入,年自发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或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年自发自用电量大于50%的分布式电源。
2015年3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73号,文件对光伏电站进行了较细致的区分,同时规定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市发改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具体如下图。
二、手续区别
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手续区别,主要体现在投资主体上,即自然人和法人。但总的手续大体相同,基本流程如下:
如上表所示,自然人投资项目和法人投资项目,手续区别在第4步,法人投资项目需要先立项备案,才能组织施工;而自然人投资项目并非不需要备案,只是由供电公司统一集中代办,所需材料较少(不需要进行承载说明、能评等)。
上述流程为正常情况下的顺序,实际过程中,顺序可能存在变化,如同步进行、手续补办、流程简化等。
2.1自然人投资
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宅基地及其住宅区域内建设的380/220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需要单独办理立项手续,只需要准备好支持性资料,到当地(市级)供电公司营销部(或办事大厅)提交并网申请表,供电公司受理后,根据当地能源主管部门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按月集中代自然人项目业主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并于项目竣工验收后,办理项目立户手续,负责补贴及电费发放。
支持性文件主要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或屋顶租赁合同)、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合法性支持性文件,银行账户用于立户手续
2.2法人投资
法人投资的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与其他大型屋顶分布式及地面分布式项目手续基本相同,先备案,后施工。备案资料大体如以下:
1、项目立项的请示、县区初审意见
2、董事会决议
3、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4、规划部门选址意见(规划局)
5、土地证(非直接占地项目,为所依托建筑的土地证)
6、资金证明
7、节能审查意见(发改委)
8、电力接入系统方案(供电公司营销部)
9、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或企业是否同意证明
10、屋顶抗压、屋顶面积可行性证明(设计院复核证明)
11、项目申请报告(或可研)
12、登记备案申请表
(注:安评不再作为环评前置条件,环评不再作为立项前置条件)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签订发售电合同后,法人单位需要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证明用于立户手续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