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项目地形及屋顶资源、周边环境条件(交通、物资采购、市场的劳动力、道路、水电)、电网结构及年负荷量、消耗负荷能力、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接入间隔核实、送出线
路长度廊道的条件、和当地电网公司的政策等。
二、项目建设前期资料及批复文件
第一阶段:可研阶段
1、委托有有资质的单位做大型光伏 并网电站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2、进入所在省份(市)的备案名单
第二阶段:获得省级/市级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三阶段:获得开工许可
1、办理建设项目银行资金证明(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
2、办理建设项目与银行的贷款意向书或贷款协议(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80%);
3、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做项目设计;
4、获得项目建设地建设局开工许可;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
1、现场测绘、地勘、勘界、提资设计要求;
2、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并上会评审;
3、出施工总图蓝图;
4、各专业进行图纸绘制(结构、土建、电气等);
5、出各产品技术规范书(做为设备采购招标依据);
6、和各厂家签订技术协议;
7、现场技术交底、图纸会审;
8、送出线路初设评审上会出电网意见;
四、项目实施建设
1、物资招标采购
2、发电区建设工作:
1)基础浇筑
2)支架安装、光伏 组件安装、汇流箱安装;
3)逆变室、箱变基础建设;
4)箱变、逆变器、直流柜、通讯柜设备安装调试试验
5)电气连接及电缆敷设(组件之间、组件与汇流箱、汇流箱与直流柜、直流柜与逆变器、逆变器与箱变之间)、全场接地制作焊接、发电区道路建设;
3、生活区工作
所有房建建设(SVG室、高压室、中控室、综合用房、水泵房及设备安装、生活区道路围栏、所有房建装饰装修、设备间电缆沟开挖砌筑接地)等;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保护调试、电器连接(SVG、高压开关柜、接地变、所用变、降压变、配电屏、综自保护、监控安装、消防设备安装、安全监控摄像头)等等。
4、外围线路建设,对侧站设备安装及对侧站对点对调、省调和地调的调度调试等;
5、所有设备的电缆敷设连接并做实验;
6、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消缺并闭环);
7、省电力建设调试所安评、技术监督验收(消缺并闭环);
8、当地消防大队验收并出具报告;
9、电网公司验收(消缺并闭环);
10、电站调试方案(电力公司审核);
施工过程中,需办理下列手续
五、带电前的必备条件
(一)接入系统带电前要需具备的条件
1、发改委备案文件、上网电价文件、可研报告
2、接入系统审查批复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文件)
3、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副本)
4、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6、系统主接线图
(二)升压站返送电流程和具备的条件
1、给省电力公司申请返送电文件。(风电机组及光伏 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2、给交易中心上报接网技术条件。(按照公司接入系统要求及反措要求上报)
3、并网原则协议签订。(与公司营销部签订、地区并网电厂可由营销部授权签订、并上报交易中心)
4、省调下达的调度设备命名及编号。
5、省调下达的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6、与省调、各地调分别签订《并网调度协议》。
7、与发电企业所在的地区电力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发电企业施工用电如何处理,电厂全停期间用电电价及结算方式)(原则上执行当地大宗工业用电电价)
8、线路属自建的应签订《线路运维协议》。(必须有线路运营资质、且必须在相应机构备案、具备线路带电作业、申请线路巡线、停用重合闸、线路消缺等)。
9、具有资质的质监站出具的《工程质检报告》,并形成闭环的报告(报告原件)。(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0、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并网安全性评价报告》,同时上报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1、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技术监督报告》,同时上报针对报告中提出的影响送电的缺陷应整改完毕,对不影响送电的应列出整改计划。(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2、应出具消防部门验收意见。(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
13、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将委托地区电力公司现场验收涉网设备及是否按照接入系统文件要求建设和完善设备、装置、满足并网条件,并落实“安评、技术监督”等报告提出问题的整
改。并向新疆电力公司交易中心上报具备返送电的验收报告。(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