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图书馆 » 政策方针 » 浙江 »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审核程序的通知

Word文档
  • 文件类型:Word文档
  • 文件大小:11.71K
  • 更新日期:2016-02-16
  • 浏览次数:141   下载次数:0
进入下载
详细介绍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电力(供电)局,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简化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审核程序通知如下:
 
一、已建成投产并按程序完成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直接向项目所在地电网企业申请结算上网电价及补贴资金,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再单独审核确认。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补贴标准和资金结算按省物价局、省经信委、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价资〔2014〕26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浙价资〔2014〕179号)规定执行。
 
二、请省电力公司抓紧出台实施细则,明确相关程序,确保光伏发电上网电费和补贴资金及时结算。同时,按季汇总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和补贴执行情况报省物价局。
 
三、以上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浙江省物价局
 
2015年6月1日
 
 
[ 图书馆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下载地址












 
推荐图书馆
本类下载排行
总下载排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联系:010-68027865 刘小姐 news@solarbe.com 商务合作联系:010-68000822 media@solarbe.com 紧急或投诉:13811582057, 13811958157
版权所有 © 2005-2024 索比光伏网  京ICP备10028102号-1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京ICP证120154号 京公网安备11030102011671号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经海三路天通泰科技金融谷 C座 16层 邮编:1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