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鹰潭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矛盾,优化能源结构,日前,鹰潭市出台了《鹰潭市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一个总体目标、三项工作任务和六项保障措施。
一个总体目标:即力争2017年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80兆瓦。
三项工作任务:一是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水库等建设项目就地配建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是推进独立光伏发电站建设。利用闲置土地资源,建设独立光伏电站项目。
三是推进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继续鼓励居民建设家用微型光伏电站。
六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鹰潭市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二是扩大推广范围。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公共机构屋顶和耗能超过一定额度的企业屋顶,原则上推行屋顶光伏发电。
三是规范市场秩序。由各县(市、区)对屋顶资源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管理,采用屋顶租赁或电费收益回报的方式运营。
四是完善项目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地面独立电站项目均由当地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备案。
五是加大政策支持。用地上,光伏发电项目占用耕地的,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后,可以划拨方式供地;融资上,鼓励搭建光伏发电项目融资平台;用能用电上,光伏自发自用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建有屋顶光伏的企业,在执行有序用电时,降低一级有序用电等级。
六是优化并网服务。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方便光伏发电低压并网;简化并网审批程序,开通审批“绿色通道”;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