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调增我省70万千瓦建设规模,我委印发了《关于调增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 1188号),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和安排。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规模,促进一批进展快项目年底前并网投产,现将剩余的34.5万千瓦并网补贴指标进行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项目的条件
(一)对已列入并网补贴计划,目前已全部建成并网,但存在指标缺口的项目,本次计划安排给予补足。
(二)对已列入建设计划,但没有补贴指标,目前总体工程基本完成,年内可确保实现并网的项目,本次给予安排部分并网补贴计划,促进项目尽快开展办理电网手续和送出工程建设。
(三)对与我省开展重大战略合作,项目主体工程进展较快且具备电网送出条件的项目,本次列入并网补贴计划,安排部分并网补贴指标,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尽早并网投产。
此外,对之前已安排部分并网补贴指标,但目前尚未并网投产的项目,考虑到此类项目已有指标,不会影响其办理电网手续和进行送出工程建设,因此在本次安排时未予考虑,待项目全部建成并网后再择机予以安排。综上,共安排并网补贴计划项目24个,34.5万千瓦(附件)。
二、项目安排程序
本次项目安排仍按照既定程序,经过各市发改部门筛选申报、征求电网公司意见、局内集体研究、委门户网站公示等程序办理,确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有关要求
请有关设区市发改委部门加大项目督导协调力度,随时掌握项目进展,有关情况及时报省发改委。我委将继续对项目实行奖励与通报制度,对于调增计划中未完成年内并网的项目,拒绝理由扣减相应补贴指标。请电网公司按照此计划调整意见,开通绿色通道尽快为项目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加快办理并网验收等手续,积极支持加快建设配套送出工程,确保列入国家建设规模内的项目年内并网投产。
附件:河北2015年12月下达并网补贴计划光伏发电项目表。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