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太阳能年总辐射由东向西逐渐减少,其值的变化在3200-6390兆焦耳/平方米之间。除盆地西北部和西南部个别地方外,4000兆焦耳/平方米等值线沿四川盆地西部边缘将四川省分为东西两部分,盆地西部边缘为等值线最为密集的地区。因此四川省太阳能资源分布也不均衡,大致以龙门山脉、邛崃山脉和大凉山为界,东部太阳能极少,川西高原是四川省乃至我国太阳能主要分布区。四川省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是石渠、色达至理塘、稻城、攀枝花一带,年总辐射量达6000兆焦耳/平方米以上,年日照时数在2400-2600小时;太阳能较丰富的地区是川西高原大部分地区,全区覆盖面较大,年总辐射量基本在5000兆焦耳/平方米以上,动不动地区年日照时数在1800小时以上;太阳能较贫乏的地区主要是川西高原向盆地过度山地区,年总辐射量4000-5000兆焦耳/平方米,大部分地区年日照时数在1700小时以下;盆地区是四川省及我国太阳能最弱区,总辐射量基本在4000兆焦耳/平方米以下,日照时数也少。
二、电价及补贴政策
光伏电站: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标杆上网电价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分布式光伏: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三、经济性评价
四川省太阳能资源分布不均,贫乏地区多位于东部,虽然基础设施条件较良好,但不宜于开发光伏项目;资源地区位于西部,交通、电网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但资源条件良好,且由于当地贫困人口较多,适宜于分布式开发。以西部资源较好地区的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项目为例,其年满发小时数可达1300小时左右。
1、光伏电站项目
四川省属于Ⅱ类资源区,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假设项目单位造价为8000元,装机容量10MW,依据以上条件测算,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该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9.66%之间,投资回收期在9.39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体见下表。
2、分布式光伏项目
分布式光伏项目可选择三种模式(国家补贴为20年):如果选择“全额上网”方式,对应的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kWh;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国家给予全部电量0.42元/kWh的电价补贴,其中上网部分按照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收购;全部“自发自用”,则电价为售电价格、国家电价补贴价格之和。根据四川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项目电价采用一般工商业电价最高,为0.7986元/kWh,项目装机容量为1MW,单位造价为8200元。依据以上条件测算,项目融资前税前收益率在10.69%之间,投资回收期在8.51年之间,项目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具体见下表。
四、备案流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3]138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433号)等有关规定,光伏项目由各地方政府进行备案。
2015年4月,四川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15]211号),进一步明确大型光伏电站建设流程,投资商将光伏项目前期资料报送各市级主管部门后,由市级主管部门报送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安排专家封闭评审后,根据项目成熟程度提出拟建项目名单,省能源局根据拟建项目名单进行统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