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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发改价管〔2016〕367号 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汝阳协鑫新能源等发电企业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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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鹤壁、汝州市发改委(物价办),省电力公司、相关发电企业:

汝阳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四家发电企业电价申请收悉。按照相关电价政策,现通知如下:

一、汝阳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淇县协鑫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二、鹤壁市中融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淇县凤泉山风电场(48MW)项目和天汇平顶山汝州蟒川风电场(50MW)项目,依法合规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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