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政府对我县第一批27.063兆瓦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专项稽查。截至目前,我县13兆瓦集中式电站已开工建设,14.063兆瓦村级电站进展缓慢。为确保高质高效、按期完成中省市下达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指标和扶贫任务,现就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
县经发局负责协调光伏扶贫项目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规划,加强光伏扶贫发电站工程质量监督,协调并网等工作。县国土局、林业局负责落实光伏扶贫项目土地使用的改革政策和土地补偿收费优惠政策。县电力局负责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电网线路建设和并网服务,按照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要求,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配套送出工程与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同步建设,所发电量全额上网并优先结算。各镇街要认真选好光伏扶贫村级电站站址,实行光伏扶贫项目领导包抓机制,镇长(主任)是镇街光伏扶贫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一包到底、全程护航,承担连带责任,并将光伏扶贫任务纳入镇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加大权重。
二、确定节点
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必须在2017年10月底前实施完成,项目单位要按照时限要求,明确建设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并于3 月20日前将项目工期节点计划报送县经发局,由县经发局监督完成,对于逾期未建成的项目,将项目建设单位列入黑名单,不得再进入我县从事新能源项目建设。
三、定期督查
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每月20日前将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上报县经发局,县经发局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排名,每月25日前形成项目通报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将定期召集各相关镇街、部门和企业召开联席会议,互通信息,解决问题,共同推进项目实施。
四、监督考核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光伏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加大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过程及政策落实的监管。对光伏扶贫项目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
联系人:宗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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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1日
FR:中国·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