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减指标情况
到6月30日前,列入并网计划尚未开工建设的,全部调减;企业不出具承诺函,经市发改核查不能如期并网的,全部调减;企业承诺6月30日前并网规模小于已安排并网计划规模的,调减不能并网部分。针对以上情况,此次涉及调减项目10个、调减规模14.1万千瓦(附表1)。
二、调增指标情况
对部分规模已列入并网计划,全部备案规模已于5月18日前并网发电,但指标仍有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并网指标。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共14个,安排并网指标14.029万千瓦(附表2)。
本次调增指标上网电价,均按2016年第三批普通光伏电站项目平均降低0.143元/千瓦时执行。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6月1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如实向河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
河北省能源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