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关于对光伏发电项目开展核查摸底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组织企业出具并网承诺函的紧急通知》要求,已列入并网计划的光伏项目应于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未并网项目(并网指标)将进行调减。经省级电网公司确认、网上公示和核实,现对未按要求并网的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标)予以调减,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6月30日前,列入并网计划、未如期并网的项目,保留4兆瓦并网计划指标,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其余部分全部调减。涉及项目6个、调减规模90.5兆瓦(附件1)。
二、6月30日前,列入并网计划、已并网,但实际并网规模小于已安排并网计划规模的,调减未并网部分指标。涉及项目13个、调减规模57兆瓦(附件2)。
三、下一步工作。对本次未如期并网,仍保留4兆瓦并网计划指标的光伏项目,各市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力争项目早日建成投产。对推进不力、迟迟不能并网的项目,将适时调减并网计划。
附件:1. 未并网项目情况表
2. 未足额并网项目情况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