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和广东省扶贫办联合发布《组织申报2017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要求2017年500MW新增建设规模全部用于光伏扶贫,其中村级电站每户对应5-7千瓦、集中式电站每户对应25-30千瓦。指标分配将优先支持已建成、还未取得年度建设规模指标的光伏扶贫项目;此外村级电站优先纳入建设规模。从地区上看,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光伏扶贫项目优先纳入建设规模。对于集中式电站,综合考虑项目占地面积、项目用地性质、项目用地和扶贫资金落实情况、县级有关部门支持情况、电力消纳和送出条件、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统筹安排建设规模。
这是继山东、山西、河北、吉林等地之后有一个省份将全部的建设规模用于光伏扶贫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