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经各市申报、省级电网公司确认和网上公示,现就下达2017年第三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至6月30日前,已全额并网或具备并网条件,但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缺口。涉及项目13个、197.6兆瓦(附件1)。
二、截至7月17日前,已备案、主体工程建成,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按照备案规模的27%安排指标。涉及项目10个、68兆瓦(附件2)。
三、本次安排项目并网计划规模于年底前并网发电的,上网电价按2017年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执行;于年底后并网发电的,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
附件:1.补齐指标缺口项目表
2.主体工程建成项目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