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水电)与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宁安市5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开发框架协议,将在当地投资建设50MW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计划分期实施,其中一期开发10MW。
据悉,该项目拟建于宁安市境内镜泊熔岩台地上,粤水电将投资1千万元在宁安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牡丹江粤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前期工作,并分期开发实施。宁安市人民政府为粤水电提供项目用地,并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便利和支持。
目前,粤水电已投资建设水力、风力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积累了投资、建设、经营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的经验和技术。此前,粤水电还曾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签署50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一期50MW项目计划在获得甘肃省发改委核准后12个月内建成。此次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协议,粤水电将进一步拓展其在光伏发电领域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业务。
粤水电称,该协议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影响较小,对未来经营业绩将有一定的提升作用。此外,国家对太阳能光伏发电产业的政策及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价格,还将对该协议的履行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