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已由 青发改能源备字【2015】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招标人)为 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下所需设备材料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 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32台集中式光伏并网逆变器、16套箱式逆变房的供货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设备交货时间:2016年4月20日前货到项目现场。
2.5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4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现场: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光伏发电园区;交货方式:车上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投标人为逆变器制造商时注册资本金应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当投标人为逆变器代理商时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在海拔高度2200米及以上的高海拔地区,必须至少具有500MW以上逆变器的供货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项目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至少能够体现以下信息:供货内容/中标内容、业绩规模/成交量、合同价格(可自行覆盖)、供货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甲乙双方名称及公章等其他业绩详情。
3.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如被查实存在上述问题将会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http://www.qhbidding.com(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逐页扫描)
(6)至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或由于股权不明和股权问题产生股权纠纷的书面承诺(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均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厅,具体开标厅编号详见开标当日液晶显示屏提示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海省经济信息网(http://www.qhei.gov.cn)、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q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令哈聚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程生英(发售)
电 话:0971-6302727(发售)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11015319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开户账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