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货总量:
- 发货期限: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 所在地:北京 北京 海淀
黑龙江五大连池市惠民光伏发电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SG-G-18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大连池市惠民光伏发电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程办公室以黑发改新能源[2017]5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大连池市聚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及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惠民光伏发电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龙镇务本村杨家沟屯、双泉镇龙头村一屯、双泉镇龙头村三屯、兴安乡兴安村、朝阳乡朝阳村、兴隆乡星火村三屯、建设乡富民村三屯、建设乡富民村二屯、太平乡振兴村一屯、新发镇永和村、和平镇和安村前屯、团结镇永生村。
2.4建设规模:12个村级光伏电站,电站总容量3635KW。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及贷款。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6月30日,总工期72日历天,完成竣工验收及并网工作。
2.7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 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正本原件(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的评审表正本)、工长(施工员)1名、质检员(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企业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提供项目机构人员最近连续六个月本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带有社保局盖章的正规发票或缴费流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投标登记阶段,投标人将自行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企业及企业法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在本公告提供的网址进行查询。
3.6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0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的拟派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项目机构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承诺书(投标登记是领取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项目机构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最终结果网页截图;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中级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正本原件(带外语和计算机成绩的评审表正本)并提供查询渠道、施工员(工长)的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证企相符、专业相符,并出具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在职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10月至今)社保证明,须同时具有社保部门章及投标企业名称)的原件及复印件。
(12)各供应商自行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开具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方为有效,如有行贿犯罪档案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查询范围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