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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安徽宿州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关于宿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结合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乡村振兴发展,鼓励和支持新能源项目使用原有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利
6月26日,生态环境部就《关于促进土壤污染绿色低碳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合理规划受污染土地用途。因势利导研究利用废弃矿山、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已封场垃圾填
6月28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发布《张家川县100MW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方案,本次征地范围位于张家川县张棉驿乡盘山村闪单沟东北侧,东邻原五星牧场,面积约20.37亩,土地
6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行政检察助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主题,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第12批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批典型案例中,聚焦未履行矿山恢复治理责任、违法排污、非法占用毁坏林地、闲置土地及收储土地管理不规范等生态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中的难题,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依法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凝聚合力,共同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布《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根据文件要求,严禁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光伏方阵用地占用耕地。
6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发布,《征求意见》指出,明确可以立体设权的用海类型海域是包括水面、水体、海床和底土在内的立体空间。在不影响国防安全、
4月2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守底线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破碎、不便耕种、以“开天窗
严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生态空间。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破碎、不便耕种、以“开天窗”形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在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外围边界不变、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适度予以整治、集中,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生态系统功能不降低、完整性联通性有提升。
3月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修订《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根据近期出台的最新地政管理相关政策要求,部对《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土地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建立健全土地兼容复合利用和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政策,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管理、统
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治理、矿区
1月28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人民政府印发《交口县光伏复合项目土地资源和光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意见要求:项目建设遵循“以农业为主,光伏为辅”的原则,不对现有耕地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
落实光伏项目用地保障。严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在生态保护红线补划调整工作中,提前将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和重大项目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调出,对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确实难以避让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出具不可避让的论证意见,并采取相关修复措施,助推新能源产业持续发展。
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管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有限人为活动建设项目审批包括: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