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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独立储能加快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强化统筹支持新能源租赁独立储能容量。为促进新能源配建储能集约、高效、安全发展,自2024年9月30日起,未开工新能源项目需配建储能的,鼓励优先通过租赁方式配置储能,不再单独配建容量低于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的储能设施。
通知指出,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2022年1月1日后并网)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不符合并网条件,在重新完成配储前暂停调用。存量新能源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未配储或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优先弃电至装机容量的10%。并网新能源项目未配储时间超过30天的,重新续租或自建时,按原配储比例2倍规模配置(时长不变)。
日前,南都电源成功中标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配储项目,公司将作为该项目第一批储能系统设备供应商,提供总容量达125MWh的储能系统。项目建成后,南都储能系统将用于减少弃风弃光、参与电力辅助服务、提升电能质量,实现1+1>2的效果。
为推动安徽省新能源发电侧储能电站科学、有序、规范发展,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组织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长三角能源研究院等单位开展安徽省新能源发电侧储能电站配置标准及并网策略研究。随着国家能源双碳目标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