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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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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加快风光电大基地项目建设 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1200万千瓦

《通知》指出,加快能源资源开发突破提升。推动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获批实施。加快风光电大基地项目建设,全面启动陇电入鲁工程配套新能源项目,新增新能源并网装机1200万千瓦。争取新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2—3个,新开工1000万千瓦内用和外送煤电项目,新增新型储能装机200万千瓦。推进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陇电入鲁工程早日建成投产,陇电入浙、陇电入川工程早日开工建设。

0.3元/瓦!浙江余姚2023年度屋顶光伏项目补助开始申报

3月18日,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余姚市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通知,对2023年度经过备案认可的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屋顶光伏项目,经并网验收后,按照并网容量给予一次性0.3元/瓦补助,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山东征求集中式风光项目竞配管理办法

3月1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本办法所称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利用海域、陆域开发建设的保障性并网项目,包括海上风电基地项目、海上光伏基地项目、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等。

可分配发电收益800万元!陕西黑河镇开展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

3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政府发布《黑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4年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为切实做好黑河镇2024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工作,县光伏平台公司参照2023年村级光伏帮扶电站发电收入情况对2024年发电收益进行预算,预计可分配收益800万元(含国家电价补贴预测分配资金),已按照确权比例预分配至各脱贫村。因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实行预算管理,若预测的国家新能源补贴到账金额发生重大变化,将及时调整资金分配计划。

广东坪山:鼓励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场景应用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培育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集群的意见。文件指出,在2023年实现543亿元产值基础上,力争至2025年实现产值700亿元至2030年实现产值1500亿元。主要内容涉及鼓励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场景应用,大力推广光储直柔(PEDF)建筑技术和虚拟电厂示范,打造“光储超充车网互动一体化”应用全球示范城区。支持企业发展光伏电池、锂电池等核心制造装备,建设新能源专用设备集聚区。

国务院:实施好沙戈荒地区风光大基地建设

3月1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意见》指出,落实国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要求,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保障条件好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推进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和清洁生产改造。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和集中治污。衔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导人口密度较高的中心城区传统产业功能空间有序腾退。优化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管理,鼓励探索生态产品价值

国务院: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

3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国家能源局:鼓励优势产业建设相关试验区,鼓励创建绿色工厂、供应链和工业园区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促进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建设行动计划》。《计划》指出,支持新区优化重点产业布局。推动设在新区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以新区为重点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聚焦新区优势产业建设相关试验区、先导区,鼓励创建绿色工厂、供应链和工业园区。

宿州:构建完善的先进光伏产业生态体系,加快推动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

3月7日,中共宿州市委办公室、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加快建设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重点光伏玻璃生产企业建设国家级CNAS实验室,持续开拓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片、钙钛矿叠层电池等领域,前瞻布局超薄高透光伏玻璃及TCO玻璃领域,抢占市场先机。

安徽: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

3月6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了《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4年工作要点》,文件指出抓好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分布式光伏配储工程(试点),扩大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4%左右。全力推进桐城、宁国等在建抽蓄项目建设,按计划核准抽蓄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以更大力度发展可再生能源持续推进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倍增工程。

江苏:到2025年,光伏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江西:5GW风光项目延期,需落实15~20%/2h调峰能力!

3月5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江西省能源局关于逾期在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

安徽滁州:鼓励光伏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文件明确,鼓励光伏企业利用全国布局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支持购售电公司为本市企业提供绿电交易服务。在电网保供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对消费绿色电力比例较高的用户在实施需求侧管理时优先保障。

广西浦北县: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2月29日,浦北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浦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促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县乡村公共机构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的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深圳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方案》

2026年,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开展大型活动碳中和,逐步建立常态化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组织的大型活动推行碳中和,全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参与度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规则流程清晰、与碳市场有序衔接的大型活动碳中和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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