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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各区域2024年6月代理购电价表均已公布(除黑龙江外)。以工商业/大工业两部制10千伏代理购电价格为标准,进行统计、测算后发现:22个区域峰谷价差超过0.6元/kWh,排名前三的是海南、江苏、广东(珠三角五市),价差分别为1.0501元/kWh、0.8635元/kWh、0.8589元/kWh。
落基山研究所一直以来深入跟踪和助力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以往的研究中,我们重点以市场设计为关注点,分析和讨论“电力市场如何建设”的问题。从去年起,我们以《2023电力市场化改革洞察:面向市场参与者的20大趋势
日前,各省电网公司公布了2024年5月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表。5月,有8省分时电价政策有所调整:海南、湖北执行尖峰电价;新疆、西藏执行深谷电价;云南省取消尖峰电价;浙江、江西、上海(大工业用电)等地执行节假日深谷电价。
索比光伏网从国家电网平台获悉,2024年一季度,包括山东、河南、河北、福建等地多个下辖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为0,成为“接入承载力红色警戒区”,解决消纳问题迫在眉睫。
5月27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降低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重大节日深谷电价,即:每年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期间(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1:00—15:00,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鼓励引导有调节能力的连续生产工业电力用户,进一步增加重大节日期间的用电负荷,疏解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新能源发电装机迅猛增长后,部分时段新能源发电消纳压力,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
近日,江西发改委下发《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适当调整峰谷时段划分。暂缓实施尖峰电价。尖峰时段用电暂执行高峰时段电价标准。后续视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并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恢复。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2024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计量装置暂不具备条件的,深谷电量按照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电能表用电曲线数据计算。
在电力系统中,一种新型的电价机制正在悄然改变着我们的用电习惯,它就是分时电价。那么,什么是分时电价?分时电价对居民用电以及电网又有何影响呢?一、分时电价的概念分时电价,顾名思义,即将一天24小时根据电力
作为典型的上网电价高、用电量大的地区,广东一直是光伏项目投资、开发的热土,是光伏从业者的必争之地。2023年,全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6.32GW,居全国第五位,其中工商业分布式新增装机居全国第三位。2020-2030广东电力需求预测也显示,广东省工商业电力需求之和占电力总需求量的77%,工商分布式光伏是广东光伏未来的重要增长极。为了帮助广东分布式光伏从业者了解行业发展趋势,解决心中疑虑,3月19日下午,绿能中环、索比光伏网、光伏经销商联盟联合举行广东分布式光伏开发商沙龙,倾听一线声音,共商发展大计。
3月22日,青海发改委发布《关于优化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全新调整的峰谷时段、尖峰时段及各时段电价。
2月22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该《意见》指出:试行重大节假日深谷电价。春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为准)12:00-14:00设置为深谷时段,电价在低谷电价的基础上下浮20%。
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大工业电价用户需全年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选定后12个月内保持不变。
2023年12月28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蒙西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关于完善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试行)》,对蒙西、蒙东电网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含清洁供暖用电政策和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政策,自2024年2月1日起试行。
分时电价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它将一天划分为峰、平、谷三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从而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提升系统整体利用效率、降低社会总体用电成本。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冀北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1711号)发布。其中提到,每年冬季和夏季,也就是1、6、7、8、11、12月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高峰和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
11月17日,湖北省发布“征求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尖峰时段:7月、8月 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高峰时段: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