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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全南县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 安装服务企业应明确一定期限的售后运维服务期限,不得对群众进行虚假宣传,鼓动群众贷款(群众自愿的除外)。否则,限制该企业在我县开发新能源业务,电网部门暂停受理项目并网,并纳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如果安装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6月9日,曲靖政府网发布“关于印发曲靖市新能源开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先开发多能互补大型基地。优先开发金沙江下游“风光水储”基地、曲靖“风光火储”基地、宣威火电基地等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各县(市、区)规划的新能源项目与省级统筹大型多能互补基地项目重叠的,必须及时主动调整避让。
日前,东北能监官网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及六项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辽宁省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指出:发电侧:起步阶段,省内全部燃煤机组、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不含暂未参与市场的平价及低价项目)、核电机组参与现货市场;其他类型电源暂不参与现货市场。
通知指出,全市2022年底前新增光伏装机200兆瓦,至2025年底新增装机300兆瓦(总装机容量累计达500兆瓦)。实施整市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四大工程,分布式光伏开发的同时,按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10%的要求总体配套建设光伏储能设施容量。新招商引资企业须100%设计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各产业平台工业厂房全面实施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开发(“十四五”期间,存量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6月10日,鄂托克前旗政府网发布了关于鄂托克前旗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称申报规模为:分散式风电项目规模3万千瓦,按照单体项目规模2个1.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模6.1万千瓦,共推选11个项目,按照单体项目规模9个0.6万千瓦+2个0.3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收益的20%-30%用于助力乡村振兴。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包括机组启动费用、特殊机组补偿费用、调频服务费用和优发优购曲线匹配偏差费用)。明年1月起,省内非户用风光分布式以及新建的户用分
6月10日,江苏发改委印发《江苏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鼓励用电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与储能、微电网等融合发展。研究制定高耗能企业使用绿色电力的刚性约束机制,逐年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最低占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适度降低阶梯电价加价标准。
在瑞安市范围内新建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瑞安辖区内投资运营企业。按照程序完成备案,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
6月6日,广西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针对可再生能源“十四五”期间提出具体总目标:“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规模达到61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26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3600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5%;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量在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逐步提高。”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全产业链发展,鼓励利用成片盐碱地、采煤沉陷区建设新能源基地,加快推动哈大齐新能源产业示范带、东部地区新能源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布局一批对电力系统安全保障作用强、对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促进作用大、经济指标相对优越的抽水蓄能电站,推动荒沟抽水蓄能机组全部建成投产,尚志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将电供暖市场交易规模从10亿千瓦时调增为15亿千瓦时,对风电、光伏超发用于供暖的电量,允许按每千瓦时0.2元结算。
6月7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光伏发电站项目用地中按农用地、未利用地管理的,除桩基用地外,不得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否则,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违法用地严肃查处。
为优化调整桥头镇能源结构,有效推进全镇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水平,近日,桥头镇人民政府发布《桥头镇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
6月6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83%,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左右,年增加值百亿元级企业3-5家,十亿元级企业30家,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创新要素集聚、市场活力迸发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到2025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3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3000万千瓦左右、光伏5000万千瓦左右、水电(含抽蓄)224万千瓦以上、生物质能发电1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左右,地热能供暖面积2000万平米左右。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的目标。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60%以上。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存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19年之前安排的存量项目原则上应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的项目予以清理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