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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3年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鼓励新能源发电参与市场交易,原则上除优先发电之外的电量全部进入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消纳。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他用户可自愿参与交易。
近日,通辽市能源局印发《通辽市百亿级现代能源示范产业集群发展规划》,规划到2025年,全市煤炭产能新增1535万吨,新增电源装机1940万千瓦,其中火电520万千瓦,风电900万千瓦,光伏发电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20万千瓦。
11月22日,南方能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机制,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清洁能源消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综合监管成果和南方区域实际,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云南、贵州能源监管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南方区域清洁能源消纳监管的通知》,现对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近日,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日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
索比光伏网认为,此前多个省份要求新能源“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显然违背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的要求,给电力投资企业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辽宁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69.5万千瓦,占东三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的55.87%,是东北地区清洁低碳发展的重要力量。辽宁省及时调整有关政策,
11月25日,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25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25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
11月24日,河南省工信厅、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等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予以支持。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基本规则》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监管办法》提出,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
11月24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方向为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
11月24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的通知。对海上风电、常规光伏项目、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作出相关补贴规定。
11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
11月22日,江苏省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公布《关于加快推动房屋建筑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综合多方反馈意见,决定对该办法不做修改。
11月21日,衢州市衢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快工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在衢江区范围内加大清洁能源应用推广,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 0.4 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万元;在新建商业建筑和新建厂房建设的建筑光伏一体化发电系统,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 0.8 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 万元。
11月22日,甘肃省平凉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印发。本次竞争性配置的总规模50万千瓦,共有3个风电项目(合计20万千瓦)、3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30万千瓦)同时竞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