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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对已经纳入合肥市光伏电站市级度电补贴目录项目,继续实行固定补贴政策,度电奖补标准及年限按照项目并网时政策执行”。
此次安排的建设规模直接对应到产业链项目投资企业或煤电灵活性改造企业,各市能源局和各企业集团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能源局。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5%、发电量占比达到48%以上,系统负荷控制能力达到全省最大负荷的20%以上。 加强风电光伏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动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统筹做好新能源与配套送出工程规划,多措并举提升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围绕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辽西北等地区发展陆上风光基地,打造阜新、朝阳新能源基地,打造铁岭源网荷储基地。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
近日,湖南发布电力提升方案,总体目标规划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电力稳定供应能力4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达到6000万千瓦,有力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投资预估1200亿元。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13个抽水蓄能电站今年内全部核准启动建设,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
10月12日,海南澄迈县政府网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澄迈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遴选工作的公告”。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市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应用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30年,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市、区),力争创成1-2个试点示范区,其他地区结合地方实际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开发利用。
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光伏发电发展规划(2022-2035年)》《唐山市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出主要目标,围绕打造特色产业链体系,推动光伏发电规模化开发建设,促进相关产业配套发展。到2025年,全市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800万千瓦,其中:统筹开发集中式地面电站600万千瓦,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开发分布式光伏200万千瓦。
10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关于申报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通知,拟先行组织产业链发展安排规模申报3GW以及1GW煤电灵活性调峰改造配套风光项目。
对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煤炭和油气等能源项目用地及输变电工程项目用地全面推行有偿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根据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对能源、环境保护、保障性安居工程、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各旗人民政府以国
10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根据方案,青海省2022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14.558GW,其中,光伏规模12.47GW,风电规模1.69GW,光热规模400MW。
鼓励绿色建筑执行更高的建筑节能和碳排放标准,降低建筑能耗,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建筑等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零碳建筑示范应用,推动建设零碳示范区,促进产业生态化。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
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支持徐州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的通知。政策提出,培育壮大绿色低碳能源产业。支持徐州打造综合能源基地、新能源特色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和非公路用车生产制造基地。支持光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徐州发展氢能产业,探索构建制氢到用氢全产业链条,助力能源供给结构调整。支持徐州建设绿色低碳智慧交通体系,开展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东莞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工作方案》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10月9日下午正式发布。文件针对东莞市光伏市场的实际,作了具体可行的布署,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人、有鼓励政策,是我市光伏行业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现予转发。
按照“政府补助企业投资运维,居民让出屋顶免费用电”的原则,统筹推进我市新村集聚点居民住房屋顶规模化分布式光伏建设,进一步转变城乡用能方式,优化能源结构、提升利用效率,助力共同富裕,力争到2025年,全市建成1万户居民住房屋顶光伏项目,努力打造共建共用共享绿色能源的“海宁样板”。